因工作需要,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和聘用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职位及人数
(一)选调职位
清潭湖办事处:选调从事文秘、财务、民政工作的人员各1名(乡镇行政编制);
财政所:选调2名从事财政、财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(全额拨款事业编制);
北湖泵站:选调2名机电专业人员(事业编制)。
(二)聘用职位
化工区管委会:聘用从事社会事务、土地、农业林业、水利、财务工作的人员各1名(实行人事代理);
清潭湖办事处:聘用从事民政、计划生育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人员各1名(实行人事代理)。
二、对象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愿意服务基层;
3、身体健康,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。
(二)岗位要求
各岗位要求一览表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期间接受现场报名。同时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(资格审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、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,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)。
地址: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1号(工业一路与工业二路之间,原中冶南方对面)
联系电话:86869922 86869831 86869933(传真)
邮箱:whhgqzhb@163.com
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
2010年10月8日